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卫生 孕产妇家医签约服务包 发布时间:2022-09-24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孕产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

  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健康服务:

  (1)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

  (2)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3)填写第一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督促其及时到专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就诊管理,并在1周内进行追访;

  (4)进行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孕晚期(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的随访服务,并进行健康教育和指导;

  (5)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的指导;

  (6)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指导,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

  (7)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和腹部伤口恢复情况;

  (8)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专业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治疗;

  (9)为正常产妇做产后28-30天健康检查,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对产妇进行心理保健、性保健、避孕指导。纯母乳喂养6个月,对产妇进行营养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