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退休教职工公费医疗报销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1-07-06



关于退休教职工选择就近医院温馨提示

 

一、       就近(社区)医院办理流程

享受公费医疗退休教工就近(社区)医院办理流程

步骤

办理部门

办理事宜

第一步

学校人事处

办理退休相关手续

第二步

 

人事处发送退休教职工名单至校医院

第三步

校医院功能支持部211房间

本人携带教工卡办理添加就近(社区)医院手续咨询电话:58807009

根据(京发[2005]49号)规定,就近医院选择的需注意以下几点

1、所选医院必须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2、退休教职工除定点合同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外,选择一家就近医院和一家社区医院。

3、更改就近(社区)医院间隔期为一年以上。

二、合同医院、就近(社区)医院就医的转诊规定

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经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京发[2005]49号)要求退休教职工公费医疗报销转诊规定如下:

1、前往合同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就医,报销医疗费用时应当有符合规定的校医院大夫开具的“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及其他公费医疗报销所要求的材料。

2、前往所选就近(社区)医院就医,必经校医院转诊,直接就医。报销时按公费医疗报销规定予以报销。

3、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58809878。

 

校医院财务科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