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2022-2023学年寒假医药费报销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2-12-19

 

 

各位老师和同学:

根据学校2022-2023学年校历安排,校医院将寒假期间医药费报销事宜调整如下:

 

 

01
 
 

本学期公费医疗门诊报销截止到2022年12月29日。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3日-5日财务内部结账。

2023年1月6日-2月8日寒假期间,公费医疗门诊报销暂停。

2023年2月9日公费医疗门诊报销恢复正常。

我院在落实国务院“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的二十条措施”基础上,结合广大师生的实际难处,向相关部门请示后:凡享受公费医疗人员,2022年10月-2023年2月发生的门急诊医药费,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销完毕,过期不予办理。

02
 
 

2023年1月6日-2月8日寒假期间(1月24日除外),住院报销每周二上午正常办理。住院费用在费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报销完毕,过期不予办理。

03
 
 

如您对公费医疗报销事宜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校医院财务科。咨询电话:58809878。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校 医 院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