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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优秀党员服务示范岗”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1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加强校医院党组织的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共产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创先进、履职尽责争优秀,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校医院党支部特明确“优秀党员服务示范岗”的评选条件,从德、能、勤、绩四方面制定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遵循“民主公开、自下而上、好中选优”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全院职工中的正式党员。 三、评选条件 (一)德 1、党性观念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系统相关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事坚持原则,讲政治顾大局。 2、道德品质好。能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加强道德修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同事间不散布不利于医院的言论,维护医院威信,维护患者利益。做人堂堂正正,做事认认真真。团结同事,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公德、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学术道德。 (二)能 1、作风优良。刻苦钻研本职业务,具备现任岗位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完成现任岗位所必需的组织、管理、技术能力。善于主动地、 创造性地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增强服务患者的本领,工作讲求实效,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努力做业务的“排头兵”。 2、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主动为患者解难题,自觉维护患者正当权益,在职工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和威信,彰显先进党员形象;对待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自觉接受党内外的监督。 (三)勤 1、执行党的章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内活动。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理论学习、业务进修,自觉接受继续教育,坚持学以致用。 2、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岗位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出勤率高。积极参与,准时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会议、活动。一年内病假不超过 20 天、事假不超过 5天(无故旷工人员无权参加评选)。 (四) 绩 关心医院的各项制度建设和实施,关注医院的现状和发展前景;坚持个人服从党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带头执行党组织做出的决定,全面及时完成党组织交付的各项任务。成绩突出。在医院管理、医事服务或医院建设等方面做出了一定贡献,能较好展现医院精神面貌,调动同事的积极性,体现校医院优秀的医德医风,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杰出成绩。 四、 评选办法和程序: 1、评选时间:每年12月。 2、评选名额:3-5人。 3、评选方式:党支部组织全体正式党员集中投票评选。统一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满后进行表彰。
北京师范大学校医院直属党支部 2018年11月制订 2019年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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