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群园地 校医院“优秀党员服务示范岗”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1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加强校医院党组织的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共产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创先进、履职尽责争优秀,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校医院党支部特明确优秀党员服务示范岗的评选条件,从德、能、勤、绩四方面制定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方案,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评选要求

     遵循民主公开、自下而上、好中选优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全院职工中的正式党员

   三、评选条件

(一)德

1、党性观念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系统相关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事坚持原则,讲政治顾大局。

2、道德品质好。能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加强道德修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同事间不散布不利于医院的言论,维护医院威信,维护患者利益。做人堂堂正正,做事认认真真。团结同事,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公德、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学术道德

(二)能

1、作风优良。刻苦钻研本职业务,具备现任岗位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完成现任岗位所必需的组织、管理、技术能力。善于主动地、 创造性地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增强服务患者的本领,工作讲求实效,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努力做业务的排头兵

2、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主动为患者难题,自觉维护患者正当权益,在职工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和威信,彰显先进党员形象;对待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自觉接受党内外的监督。

(三)勤

1、执行党的章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内活动。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理论学习、业务进修,自觉接受继续教育,坚持学以致用。

2、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岗位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出勤率高。积极参与,准时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会议、活动。一年内病假不超过 20 天、事假不超过 5天(无故旷工人员无权参加评选)。

(四) 绩

关心医院的各项制度建设和实施,关注医院的现状和发展前景;坚持个人服从党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带头执行党组织做出的决定,全面及时完成党组织交付的各项任务。绩突出。医院管理、医事服务或医院建设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能较好展现医院精神面貌,调动同事的积极性体现校医院优秀医德医风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杰出成绩。

   四、 评选办法和程序:

1、评选时间:每年12月

2、评选名额:3-5人。

3评选方式:党支部组织全体正式党员集中投票评选。统一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满后进行表彰

 

 

北京师范大学校医院直属党支部

2018年11月制订

2019年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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