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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以内生育服务登记复印件要求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6-01-13
二孩以内生育服务登记复印件要求告知书
1、双方户口本:
复印首页、本人页及背面的变更页(变更页无论是否有内容),集体户的首页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与实际不符的,请先做变更再复印。
2、双方身份证:反正面都要复印。
3、结婚证:两本都要复印,复印首页和持证人页。
4、出生医学证明:展开复印。
※复印件请统一使用A4纸单面复印,办理生育登记时随原件一并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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