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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医院关于学生本学期公费医疗报销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0-09-12
为了缩减排队时间,保障同学安全,本学期学生公费医疗报销采用预约报销。医疗费报销借用校医院预约挂号系统,在校学生在微信企业号“医疗健康”模块中通过预约挂号菜单进入系统,选择“财务科(公费医疗报销)”进行预约。
1、为方便报销,特意增加每周周二为学生报销。 可预约报销时间:每周二、周三(第一个报销日为9月22日) 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
2、门诊、住院票据可预约报销。在校医院预检分诊处请出示预约成功截图。
3、核酸检测票据及打印的检测结果请根据各学部、院系安排,集中收取、整理,提供电子版统一报销。可报销票据抬头是学生本人姓名,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或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机构出具的收费票据(盖章有效),并在收费票据上写清学号和姓名。
4、新生自注册日至11月底发生的医疗费,在12月进行预约报销(每人限报一次),逾期不予报销。
5、昌平校园收取医疗费报销票据时间是:10月16日和12月11日,上午:9:00-11:00;地点是:昌平校园医务室。
6、门诊报销所需材料(详细查询在校医院网站政策规定模块): (1).学生校园卡或学生证(照片、证件号码清晰)。 (2).校医院大夫开具、加盖公章的转诊单。(疫情不能返校期间不需要) (3).收据(未打印费用明细的需另附费用明细单),药费要附医生开据的有定点医疗机构编码的处方;CT、检查、核磁、动态心电图及其他检查、治疗超过100元的费用,需带检查结果的原件或复印件,所有收据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7、住院报销需要所需材料(详细查询在校医院网站政策规定模块):校园卡;转诊单(疫情不能返校期间不需要);加盖医院公章的收据、汇总清单、费用明细清单及出院诊断证明。
8、疫情不能返校期间产生的医药费,原则上是大病重病、急诊急症,以及在校医院或北医三院、专科医院已经确诊的需要长期服药的,就医产生的药费给予报销。
9、如有疑问,可拨打财务咨询电话:58809878。
校医院 2020-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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