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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退休教职工公费医疗报销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1-07-06
关于退休教职工选择就近医院的温馨提示
一、 就近(社区)医院办理流程 享受公费医疗的退休教职工就近(社区)医院办理流程
根据(京劳社医发[2005]49号)规定,就近医院选择的需注意以下几点: 1、所选医院必须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2、退休教职工除定点合同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外,可再选择一家就近医院和一家社区医院。 3、更改就近(社区)医院间隔期为一年以上。 二、合同医院、就近(社区)医院就医的转诊规定 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经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5]49号)要求,退休教职工公费医疗报销转诊规定如下: 1、前往合同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就医,报销医疗费用时应当有符合规定的校医院大夫开具的“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及其他公费医疗报销所要求的材料。 2、前往所选就近(社区)医院就医,不必经校医院转诊,直接就医。报销时按公费医疗报销规定予以报销。 3、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58809878。
校医院财务科 2021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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