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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2-2023学年寒假医药费报销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2-12-19
各位老师和同学: 根据学校2022-2023学年校历安排,校医院将寒假期间医药费报销事宜调整如下:
本学期公费医疗门诊报销截止到2022年12月29日。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3日-5日财务内部结账。 2023年1月6日-2月8日寒假期间,公费医疗门诊报销暂停。 2023年2月9日公费医疗门诊报销恢复正常。 我院在落实国务院“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的二十条措施”基础上,结合广大师生的实际难处,向相关部门请示后:凡享受公费医疗人员,2022年10月-2023年2月发生的门急诊医药费,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销完毕,过期不予办理。 2023年1月6日-2月8日寒假期间(1月24日除外),住院报销每周二上午正常办理。住院费用在费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报销完毕,过期不予办理。 如您对公费医疗报销事宜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校医院财务科。咨询电话:58809878。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校 医 院 2022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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