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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医药费报销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5-03-13
校医院再次温馨提示:凡享受公费医疗人员2024年12月-2025年2月发生的门诊(急诊)医药费,请务必于2025年3月31日之前报销完毕,过期将不予办理。 各类人员报销时间如下: 在 职:周一下午,周三全天 退 休:周一上午,周四全天 学 生:周二上午,周三全天 离休、102:周二下午 住院报销:周一至周四全天 报销材料收单时间: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如有疑问,请拨打财务咨询电话 :58809878。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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