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医院概况
科室介绍
就医指南
公共卫生
计划生育
党群园地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规定
过期就医单据的报销办法
发布时间:2013-10-14
医疗单据过期报销者应出具的材料需具备以下几点:
1
、个人用
A4
纸写清过期原因。
2
、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说明:
1
、医疗单据报销的有效期为一个月,即
4
月看病务必在
5
月底前报销,否则为过期单据。
2
、跨年度过期单据一律不予报销,寒、暑假具体报销时间适当延长并会另行通知。
3
、具体报销规则同门(急)诊、住院的报销办法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北京师范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
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编:100875 Email:xyysqb@bnu.edu.cn